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宣贯会举办,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揭牌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宣贯会举办,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揭牌
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国资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宣贯会18日在苏州举办,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揭牌。
会议以“转化新成果,赋能新发展,构建新格局”为主题,对近期出台的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意见文件进行宣贯解读,介绍推动成果转化的工作思路及配套政策,签署“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共建协议并揭牌,首批转化成果合作签约,首批意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发布并开展对接。
据悉,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由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出台印发。该政策明确成果权属,把先进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进行分离,成果所有权归国家,其他三权归单位所有;落实单位和人员激励,成果转化收入扣除有关直接成本和单位为研发科技成果自筹投入的全部费用外,形成的净收入全部归完成单位所有,给予成果直接完成人的奖励不低于转化所得收入的50%。
该政策还规定,不受工资总额限制,给相关人员的奖励不占国有单位、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实施递延纳税,以股权形式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可递延至分红或交易时再纳税;建立免责机制,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合规方式确定价格,在单位内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免除单位负责人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据了解,国防科工局未来还将会同相关单位研究推动“建立一个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一个转化服务体系,建立一个配套政策体系,用活一个市场机制”等“四个一”建设,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扶持全国其他省市设立成果转化研究中心或院所。
宣贯会后,首批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对接会于7月18日下午和19日上午举行。会上,有关成果供方单位和高校发布拟转化的先进科技成果;苏州市有关区、县市介绍产业布局和对先进科技成果的需求;各有关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交流支持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工作举措;成果供需双方、社会资本将开展深入交流对接,现场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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